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
教師教學質量評價實施細則
(試行)
為了配合學校教學質量評價制度的改革,改變隻有學生參與評教的單一評價方法,探索更加科學合理的教學質量評價模式,特别是為了加強院(系)對教學過程的管理,依據教務處“關于制訂《太阳成集团tyc234cc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方案院(系)實施細則》的通知”要求,經本部教學指導委員會認真讨論并征求全體教師意見,特制訂本教學部具體考核指标及分值如下:
一、基礎分(60分)
凡完成學期内接受的教學工作任務,全學期沒發生教學事故并按要求提交完整教學資料,課堂教學内容體現四項基本原則的要求,均可得60分。
對發生教學事故的責任教師,酌情減分,具體分值由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和教學督導員聯席會議決定。(部教學指導委員會)
二、教學規範(15分)
1、嚴格執行教學大綱的各項要求:5分(教研室)
2、按時提交教學周曆并在教學中執行:5分(辦公室;教研室)
3、教學準備充分,按要求布置和批改作業,學生平時成績有客觀依據:5分(教研室)
三、教研教改(10分)
1、教研課題立項:5分(主持省級課題5分,參與省級課題3分;主持校級課題4分,參與校級課題2分)(立項學期起至結題學期止,因個人原因延期結題不計)(辦公室)
2、教研論文:3分(核心期刊第一作者3分,第二作者1分;一般學術期刊第一作者2分,第二作者1分)(必須有教育教學關鍵詞,适用兩個學期)(辦公室)
3、同行聽課:2分(每學期最少提交一次聽課記錄,十七周以前交辦公室)(辦公室)
四、教學相關工作(15分)
1、參加校、部及教研室的教學工作會議和教研活動:6分(凡因私缺席,每次減1分)(辦公室;教研室)
2、試卷按時歸檔,裝訂規範:2分(辦公室)
3、完成校、部和教研室布置給全體教師的教學相關工作:5分(辦公室、教研室)
4、不随意調課:2分(凡因私調課一次,減一分)(辦公室)
五、浮動分
對于以下個别情況,可由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和教學督導員聯席會議決定對其得分進行3分範圍内的上下浮動,但個人總分至100分封頂。
1、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學校額定的教學工作量,下浮動1—3分。
2、雖參加教學活動,但态度不端正,有遲到、早退現象,或調課超過兩次、教學會議缺席超過6次,下浮動1—3分。
3、完成校、部和教研室個别布置的教學相關工作或突擊性任務,酌情加1—3分。
在本辦法執行過程中,如遇争議,由教學督導員和工會組長商議裁決。
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
2011年5月13日